CCRC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认证
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认证是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按照认证基本规范及认证规则,对提供信息安全服务机构的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进行评价。
信息安全服务资质是信息安全服务机构提供安全服务的一种资格,包括法律地位、资源状况、管理水平、 技术能力等方面的要求。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认证是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按照认证基本规范及认证规则,对信息安全服务提供者的资质进行评价的合格评定活动。
通过技术设施安全评估,技术设施安全加固,安全漏洞补丁通告、安全事件响应以及信息安全运维咨询,协助组织的信息系统管理人员进行信息系统的安全运维工作,以发现并修复信息系统中所存在的安全隐患,降低安全隐患被非法利用的可能性,并在安全隐患被利用后及时加以响应。
安全运维资质认证是对安全运维服务方的基本资格、管理能力、技术能力和安全运维过程能力等方面进行评价。安全运维服务资质级别是衡量服务提供方的安全运维服务资格和能力的尺度。资质级别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共三个级别,其中一级最高,三级最低。
信息安全服务资质类别
1.信息安全风险评估类
运用科学的方法和手段,系统地分析网络与信息系统所面临的威胁及其存在的脆弱性,评估安全事件一旦发生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提出有针对性的抵御威胁的防护对策和整改措施,以求防范和化解信息安全风险,或将风险控制在可接受的水平
2.信息安全应急处理类
制定应急处理计划,组织实施演练,并在出现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事故时,及时实施应急处理计划的过程。
3.信息系统安全集成类
在从事网络系统、应用系统、安防系统、建筑智能化系统的集成过程中,所进行的安全需求界定、安全设计、安全实施、安全保障等活动。
4.信息系统灾难备份与恢复类
将信息系统的数据、数据处理系统、网络系统、基础设施、专业技术支持能力和运行管理能力进行备份,并在灾难发生时,将信息系统从灾难造成的故障或瘫痪状态恢复到可正常运行状态、将其支持的业务功能从灾难造成的不正常状态恢复到可接受状态的活动,分为资源服务类(A 类)、技术服务类(B 类)两个类别。
5.软件安全开发类
通过对软件开发过程的控制,将开发的软件存在的风险控制在可接受的水平。
6.信息系统安全运维类
通过技术设施安全评估,技术设施安全加固,安全漏洞补丁通告、安全事件响应以及信息安全运维咨询,协助组织的信息系统管理人员进行信息系统的安全运维工作,以发现并修复信息系统中所存在的安全隐患,降低安全隐患被非法利用的可能性,并在安全隐患被利用后及时加以响应。
1.是企业能力获得第三方权威机构认证认可的依据;
2.是需方选择的依据,可以提高需方对服务商的信任度;
3.规范管理与技术,提高客户满意度;
4.拓宽企业的业务范围,获得更多业务机会。
信息安全服务资质通用评价要求
通用评价要求适用于风险评估、安全集成、应急处理、灾难备份与恢复、软件安全开发、安全运维等类别的信息安全服务认证评价,均分为三个级别,其中一级最高。
三级评价要求
法律地位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组织,发展历程清晰,产权关系明确。
财务资信要求
近3 年经营状况良好,财务数据真实可信,应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3 年财务审计报告。
办公场所要求
拥有长期固定办公场所和相适应的办公条件,能够满足机构设置及其业务需要。
人员素质与资质要求
a) 组织负责人拥有2年以上信息技术领域管理经历;
b) 技术负责人获得信息安全相关专业硕士及以上学位或电子信息技术类中级职称,且从事信息安全技术工作2年以上;
c) 财务负责人具有财务系列初级以上职称;
d) 从事信息安全服务人员10名以上;
e) 拥有信息安全专业认证(与申报类别一致)人员2名以上;
f) 拥有项目管理资格证书人员1名以上。
业绩要求
a) 从事信息安全服务(与申报类别一致)1年以上;
b) 近3年内签订并完成至少1个信息安全服务(与申报类别一致)项目。
二级评价要求
法律地位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组织,发展历程清晰,产权关系明确。
财务资信要求
近3 年经营状况良好,财务数据真实可信,应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3 年财务审计报告。
办公场所要求
拥有长期固定办公场所和相适应的办公条件,能够满足机构设置及其业务需要。
人员素质与资质要求
a) 组织负责人拥有3年以上信息技术领域管理经历;
b) 技术负责人应获得信息安全相关专业硕士及以上学位或电子信息技术类中级职称,且从事信息安全技术工作5年以上;
c) 财务负责人具有财务系列中级以上职称;
d) 从事信息安全服务人员30名以上;
e) 拥有信息安全专业认证(与申报类别一致)人员6名以上;
f) 拥有项目管理资格证书人员2名以上。
技术工具要求
a) 具备独立的测试环境及必要的软、硬件设备,用于技术培训和模拟测试;
b) 具备承担信息安全服务(与申报类别一致)项目所需的安全工具,并对工具进行管理和版本控制。
业绩要求
a) 从事信息安全服务(与申报类别一致)3年以上,或取得信息安全服务(与申报类别一致)三级资质1年以上;
b) 近三年内签订并完成至少6个信息安全服务项目(与申报类别一致)。
一级评价要求
申请条件
取得信息安全服务(与申报类别一致)二级资质1 年以上。(行业领头企业除外)
法律地位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组织,发展历程清晰,产权关系明确。
财务资信要求
近3 年经营状况良好,财务数据真实可信,应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3 年财务审计报告。
办公场所要求
拥有长期固定办公场所和相适应的办公条件,能够满足机构设置及其业务需要。
人员素质与资质要求
a) 组织负责人拥有4年以上信息技术领域管理经历;
b) 技术负责人应获得信息安全相关专业硕士及以上学位或电子信息技术类高级职称,且从事信息安全技术工作8年以上;
c) 财务负责人拥有财务系列高级职称,或取得中级职称8年以上;
d) 从事信息安全技术服务人员50名以上;
e) 拥有信息安全专业认证人员(与申报类别一致)10名以上;
f) 拥有项目管理资格证书人员5名以上。
技术工具要求
a) 具备独立的测试环境及必要的软、硬件设备,用于技术培训和模拟测试;
b) 具备承担信息安全服务(与申报类别一致)项目所需的安全工具,如漏洞扫描工具、渗透测试工具、协议分析仪等;
业绩要求
a) 从事信息安全服务(与申报类别一致)5年以上;
b)近三年内至少签订并完成10个信息安全服务项目(与申报类别一致)。